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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支持學生與家長的性教育教師 — — 回應劉育豪〈性平路上做工的人〉一文

教育現場的回望

楊佳羚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談起「性」,往往是學生最感興趣,卻是大人最難以啟齒的議題。如同巴貝.柯爾的繪本《我從哪裡來》所描述的,家長被問到這個問題時,總是顧左右而言它,或是用各種「五四三」的答案敷衍小孩。為瑞典教育部撰寫《可以真實感受的愛:瑞典教師性教育手冊》的作家ErikCenterwall(1996)也提到,家長常不是最好的性教育者,即便他自己是瑞典性教育協會重要人物,常在世界各國談性教育,當他兒子青少年時,身為性教育專家的他,也只能默默在兒子桌上放了一個保險套,因為要與兒子談「性」,反而讓他覺得十分尷尬。

因此,具專業教學能力的學校教師是性教育最佳的執行者。如同劉育豪老師(下稱:小豪老師)在〈性平路上做工的人── 保險套課程的回望與詮釋〉文章中所言,許多家長對於教師實施性教育是充滿感謝的。然而,許多教師不敢碰性教育的原因,是來自校方「小心電話接不完」的警告;而「搞不好還可能挨告」則是讓許多教師裹足不前內心警訊。

透過小豪老師這篇文章,讓我們可以看到當年這位差點被告的老師,實際上是在與學生及家長有充分信任的基礎下,一位貼近學生經驗的教師,從孩子的疑問出發而進行的性教育教學活動。而當時不斷向市政府教育局、國教署甚至監察院投訴的,根本不是小豪老師任教學校的家長。

我曾訪談當時市府教育局相關人員。她提到,其實教師實施性教育絕對具有法源基礎,像小豪老師這樣從事性別平等及關照多元的性教育,更是基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因此,在進行調查與釐清後,她寫的報告不只呈報到國教署、甚至在監察院提出質疑時也沒有遇到任何問題。同時,教育局在當時還在校長會議與進修時,告知校長在遇到相關事件時可以有的處理方式及相關法源基礎,讓校長們可以在學校支持教師們實施性別平等的性教育。

也許有人好奇,「跟小學三年級的學生談保險套是否合適?會不會太早了?」其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針對全面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uality Education,CSE)指出,所謂「適齡」是指符合孩子的經驗與提問、用該年紀小孩能理解的語言,就是「適齡」。當我在執行「兩小無猜跨國際法律與處遇比較分析」研究案時(蘇芊玲等,2017),曾訪談瑞典國小校護。校護說,她在學校負責全校的性教育,希望小孩能從小就熟悉保險套。例如,她會在小學課堂中讓小孩分組比賽套保險套;下課時也會有小男孩來找她拿保險套,當她問起男孩為什麼來拿保險套時,男孩們回答她:「我們當然要拿來玩啊!」她跟我說,她很開心孩子們可以跟保險套變成朋友;而從孩子們與她的互動中也可以看到,她是孩子們在學校信任的大人。如果家長知道孩子能在學校有這樣支持孩子的對象,應該會為孩子感到慶幸吧!

邀請讀這篇文章的你/妳,可以成為孩子信賴的大人,也讓煩惱不知如何與孩子開口談「性」的家長們能得到幫助!

圖 / freepi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