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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階級主體看見性別主體

關注性別議題的NGOs

吳靜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

本文刊於《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第 77 期

收費員抗爭。(張榮隆 攝)

我工作的單位是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 簡稱 TIWA(註 1))。TIWA 是 1999 年由一群原本致力於本地勞工運動的組織者所成立。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在臺灣工作的國際移工(international migrant workers)處理他們的勞資爭議;透過服務底層勞工,看見政策及結構性問題並進行政策倡議。

[註1]:https://www.facebook.com/TIWA.FAN/

我們的本業是移工,但是,我想先從我們最近剛打贏的一場仗講起―一場國道收費員爭取年資與工作權、95% 以上是女性、打了長達 2 年半的仗!

會打收費員這一仗,緣起於之前打的「全關」仗(註 2)―因為 TIWA 的成員在 90 年代協助過因資本跨界移動而惡性關廠的受害本地勞工,所以當2012 年,這群年屆 70、80 的老工人(註 3)被勞動部/勞委會「討債」時,勞工們便再找上當時協助他們的組織者。因此,TIWA 跨出移工本業,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簡稱「桃產」)合作,成立「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簡稱「全關」),協助他們向政府討公道。

[註2]: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https://www.facebook.com/ShutdownButNotShutup/?fref=ts
[註3]:話說這群老工人,其實也是女性居多。她們就是創造臺灣經濟奇蹟的第一代女工。

在全關案接近成功尾聲時,發生了國道關廠的事件(註 4)―政府將高速公路收費項目外包給財團,導致一千多名的國道收費員失業。收費員失業,不僅帶出了 BOT 政策向財團傾斜的制度設計問題,更突顯了「約聘僱制度」對勞工權利的剝削。所以,TIWA 和桃產工作人員(即全關團隊)義不容辭地繼續協助國道關廠的收費員。

[註4]: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https://www.facebook.com/freewaytollclerk/

弱勢勞工階級女性在結構裡不認份的權利

相對於日前叫好又叫座的華航空服員罷工(註 5),成員同樣也多是女性的國道收費員,這場仗打得可是又長又艱辛。

[註5]:蘋果即時報導的華航空服員罷工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4/892921/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https://www.facebook.com/TFAUTFAU/?fref=ts

這群大多高中、職畢業的女性,當初選擇收費員這個工作,就像他們的學歷一樣地不被看好。當男性業務員、大學畢業生還可領到 30k 的年代,站在烏煙瘴氣的高速公路上收費,風吹日曬不說,連過年回家團圓吃年夜飯都難的工作,當然不是上選。不過,當個底層公務人員、一份還算穩定的收入,卻是這群被迫認份的女人養家活口的重要支柱。

回數票一張張收、日夜班一班班輪,每班 8 小時以上的站立、彎腰頻頻地收費,一年為高速公路收進 220 億的這群女人,在國道上工作的時日,平均13.5 年。1 千多個收費員,在國道上累積的年資共有 1 萬 5 千多年。在我們抗議政府帶頭做壞,將這群底層公務人員「以約聘僱吃掉年資」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這群從小姐作到歐巴桑的女人,在高速公路上戀愛結婚,卻也因工作地點、時間與一般工作的差異而單身、離婚。在我們抗議政府以 BOT 圖利財團、政黨只顧選舉的過程中,我們也看到,這群女人,有的挺著大腹便便參與抗爭、有的抱著小孩、推著嬰兒車、更有的帶著孫子們,持續開會、行動。

就算到了終於獲得階段性戰果的今天,老實說,想到被迫走上抗爭這條路的這群女人,還是充滿不捨。她們辛苦的,不僅是這 2 年半的抗爭,更包括她們這輩子這麼的一路走來……為什麼在 9 年國教已經進入第 3 個 10 年的 90 年代,她們還僅能念到高中、高職?依然是家中傳統重男輕女的關係嗎?還是整體勞工階級其實持續貧窮,不得不重生計、輕教育的問題?為什麼在臺灣經濟狀況還行的年代,收費工作卻還依然是這些在勞動力市場上相對低薪的女人們承擔(註 6)?年輕時,從勞動力市場上的底層到公家機關的底層,然後中年失業,繼續回到勞動力市場的底層?空服員抗爭時,社會上看不到空服員必須克服各個不同班別的時間和空間的困難,也看不到她們如何有勇氣地突破了自被訓練為空服員過程以來,在思想和行為上的自我規訓,卻僅把支持和勝利算在「(女人的)顏值」上;同樣的,這群把顏值賣給了國家的收費員,社會上當然也從未看到這群女人,在失業後,面對的除了因中年而更為沉重的經濟負擔和家務勞動(生小孩、帶小孩、照顧已有年歲的父母)外,更困難的是,站出來爭取自己權利的過程,得面對勞工階級家庭因為結構弱勢的「認份邏輯」所產生的壓力―從小到大,勞工階級家庭裡的女人,鮮少被家庭(或社會)支持其爭取「不認份」的權利。

[註6]:收費員開始有學歷較高者、男性應徵,是在 2002 年後。這個時期,政府部門的勞動條件持平,但是一般私人企業聘僱勞工的工時工資待遇逐漸下降的時候。

收費員個案的仗,告一段落了(註 7)。但是,政府以約聘僱/非典聘僱的形式僱用公務人員、制度性奪取勞工權利的問題還在,而私人企業用計時工、臨時工、派遣工等非典聘僱勞工的情形也越來越多。因為雇傭關係越來越多這樣的結構性改變,被壓在底層的勞工也會越來越難翻身。而在至今性別仍不平等的社會狀況下,被擠壓的女性勞工,有多少人會跟收費員戰役中走到底的 300 名女性一樣出聲爭權?還是會跟沒走到底的其他會員一樣回歸屈服、認份?結構性的不平等與剝削會不會持續?社會會不會被階級與性別底層的力量推進,其實,都牽涉到勞工運動、婦女運動,在一場場改變制度問題的戰役中,如何扎根打底與眼界/認識上如何相互滲透有關。

[註7]:〈這是勞工階級爭取權益的故事,不是政治鬥爭的故事—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對於抗爭終於落幕之聲明稿〉https://www.facebook.com/freewaytollclerk/posts/728004420673379

再談回我們的移工本業。近年,透過移工權益的爭取,我們打出來的另一個戰場,處理的是一個長期以來女權運動典型及核心的議題―家務勞動的問題。然而,這個議題,從制度上來說,應該較收費員爭取的「約聘僱議題」容易理解,但卻打出了複雜的階級、性別、消費主義和國家責任等意識形態衝擊。

家務移工的權利保障問題,考驗了 NGO 團體和政府的性別觀

家務勞動,除了灑掃、煮飯外,對於當代臺灣的家庭而言,分量較重、壓力較大的不外乎扶養小孩和照顧老病。但是,臺灣政府長期以來,理所當然地將這個責任,讓個別家庭承擔。特別是老病的長期照顧問題,幾乎沒什麼可滿足需求的制度性建樹可言。

1970、80 年代,老人病人的照顧需求漸增,也逐漸浮現出政府如何擔起「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的責任問題。但是,當時的政府並沒有將這個事情當作是制度改革、政府責任,而僅以「有洞補洞」的被動心態處理。所以,一方面以補助的方式鼓勵私人成立養護機構,另方面則在 1992 年開放引進「(廉價)外籍看護工」作為老病需求的解套。市場機制,非政府責任,從而成為臺灣長期照護制度的基調。

2003 年,在引進家務移工後的第 11 年(註 8),發生了劉俠慘案(註 9)―
互推為模範雇主和模範勞工的劉俠及其印籍看護工,因為地震幻覺,移工為救劉俠而不幸將劉俠摔傷致死的慘劇。仔細進入案件細節才會發現,看護工的休息時間不足可能是這個悲劇的主因;同時,也突顯了在臺外籍看護工一般性的勞動條件問題―沒有勞基法保障、沒有最高工時的限制,導致大部分的家務移工多是 365 天 24 小時的工作,沒有足夠的休息(註 10)。

[註8]:2003 年,當年外籍勞工人數破 30 萬大關;2003 年底,外籍看護工人數共 115,724 人;其中在個別家庭的外籍看護工有 111,598 人。
[註9]: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7591
[註10]:【2014 年 12 月 24 日 蘋果即時】臺灣引進外勞已 22 年,目前在臺外勞人數已突破 54 萬人,勞動部今首度發布外勞在臺工作及生活狀況調查,發現高達 68.6% 家庭看護工例假日都沒放假,推估 14.8 萬名家庭外勞全年無休;另有 29.3% 平均每月只休 1.1 天。 另外,研考會委託世新大學訪談 1076 名移工,進行「2012 年外籍人士國際生活環境滿意度調查」。根據這份訪調,家庭類移工每日工時長達 17.72 小時,68.8% 的看護工及幫傭每週工時在 85 小時以上,且有 215 人認為自己每天工作 24 小時。

因此,TIWA 開始串連全臺服務移工的草根組織,組成「家事服務法推動聯
盟」(Promoting Alliance for Household Service Act ,簡稱 PAHSA;2007 年改名為臺灣移工聯盟 Migrant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簡稱 MENT),要求政府訂定家事服務法或讓家務工納入勞基法,讓這群實際上為我們代盡孝道、為臺灣長期照顧補洞的家務移工得以有最基礎的勞動條件保障。除了不停地倡議、立院遊說及與政府各相關部門開會討論外,2005 年到 2011 年間,MENT 兩年一次的移工大遊行,都是以保障家務工勞動條件的「我要休假」為主題。2013 年,更透過家務移工的議題,檢討政府自 2007 年推行的「長照 10 年」。要求政府面對提供照顧需求近 30% 的家務移工和 60% 的家庭照顧者,應提供充分的照顧資源(註 11),抗議到目前為止,照顧的需求都是建立在這群照顧者(不論家務移工或家庭照顧者,都多是女性)的血汗之上。2015 年新政府上臺前,媒體上已非常常見因個別家庭再無氣力承擔沉重照顧壓力而發生「老公公殺老婆婆、媽媽帶女兒跳樓、孝子砍死母親」等等的長照悲劇。因此,2015 年底,為「2016 工鬥」團體之一的我們,聯合本地工運團體等,擴大發起「要照顧正義」的大遊行。明白要求新政府,必須擔起這越來越沉重與急迫的照顧責任。

[註11]: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的資料,全臺灣有長期照顧需求的家庭約有 70 萬,其中由家屬自行照顧者約佔 65%、聘請移工照顧者約佔 28%、機構照顧者約 4%,其餘 3% 才是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

2003 至今,這 10 幾年來,我們一直要求家務工的法令保障,也要求政府承擔照顧責任。我們認為,這 99% 都是女性的家務移工,不能無止無盡地血汗;我們也認為,家務勞動,政府應該擔起責任,不能放任市場,導致個別家庭的長照悲劇持續發生。

然而,在為家務移工爭取權利、要求政府承擔責任的過程中,我們不但看不見政府部門的兩性平等相關部會,為這逐年增加(註 12)的家務移工說話、也看不到在 2007 年簽訂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政府,在家務移工被制度性歧視、成為無法律保障的孤兒的現狀做過任何努力,在兩黨推動長期照顧制度時,也都將家務移工排除在外。甚至有社福團體、婦女團體在過程中以種種理由推託,將在臺灣已為我們提供 20 幾年家事服務的女性勞動者的保障持續延宕。而在資本主義市場機制裡,日漸提高的消費者意識也在照顧服務方面提出了要求,要照顧服務品質、要保護消費者權利,然而,卻未曾聽過消費者將照顧服務提供者的勞動條件當成是消費正義應該注重的正義問題之一。

[註12]:2016 年 7 月,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已破 22 萬。

弱勢階級的女性,需要制度上的性別翻轉

2016 年的今天,「男女平等」似乎是人人皆知的「八股」性別議題。我們可以看到有些個人,可以在某些場合因為女性身分而被鼓勵,也可以看到有些個人,不會因為女性身分而限制其用力發聲的機會,甚至在個別家庭的財產分配上,也因為女性團體的努力,已經爭取到較公平的分配權利。但是,卻也看見大部分勞工階級女性仍然常因男女的差異,繼續困在生活和勞動的場域。

所以雖然收費員的個案勝利了,但是我們應該進一步看見勞工階級女性在整體勞動處境越來越困難的時候,在生活和勞動範圍裡,將比男性更難翻身;我們也該看見,當政府看似進步地簽訂了性平相關法規、設立各個性平相關單位,但是,作為勞工階級、作為跨國家務勞動者主力的第三世界女性,在「民主的」臺灣想被「公平」對待,卻仍難如登天。

其實我也想講講近年性別議題上較夯的性別認同在移工圈的狀況,也想談談跨性、扮裝在移工圈的實際情形。但是,如同一位社運前輩所言:「看不見的暴力,才真是暴力。」比起性別認同和扮裝跨性在近日的可見度,我因此選擇八股的「男女平等」議題跟大家共勉:制度上、政策上,「男女不平等」的八股問題,仍然具體地壓迫著勞工階級女性。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