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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引言|性別平等與國際人權公約的交織

專題企劃/國際人權公約在臺灣

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本刊編輯團隊

【瑞士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人權與文明聯盟會議廳穹頂】人權與文明聯盟會議廳位於瑞士日內瓦的萬國宮,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各國代表的開會地點,許多人 權重要事務的討論,皆在這裡進行。穹頂的藝術創作,由西班牙畫家 Miquel Barcelo 設計,完成於 2008 年世界人權日前夕。他所使用的顏料來自世界各地,共重達 30 公噸;Barcelo 解釋,此創作同時 展現了地球表面的汪洋與最隱蔽的洞穴,雖然彼此對立,卻和諧地融合一體。(圖 / Yuri Turkov / Shutterstock)

本專題試圖引導讀者從國際人權公約的觀點,思考教育政策與人權間的互動, 並看見不同領域工作者的實踐與倡議,尤其聚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 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撰寫引言時,忽然想到一段真實故事,或許有助於讀者理解 「 人權 」 究竟是怎 樣一個概念:

故事的主人翁,就叫她希朵好了。 因為小時候一場車禍,奪走了希朵雙腳的行走能力,使她終其一生 需要依靠輪椅行動。上了國小三年級,她的教室被分配到二樓,學校沒 有設置電梯。每天上學日子,頓時困境重重。除了上放學時得依靠爸爸 「揹進 / 出教室」,短短的十分鐘下課時間,希朵如何鑽過擁擠的走廊到 無障礙廁所是個考驗,還有,使用對坐著輪椅的她而言過高的飲水機, 也是挑戰。 美勞課更不用說了。美勞教室在另一棟樓,爸爸不可能每週美勞課 就來到學校,將希朵揹到美勞教室。於是,第一次上課,她待在原教室。 她拜託同學跟美勞老師說自己沒辦法到美勞教室,能不能在班上上課? 沒想到,美勞老師跑來教室,或許看到她「好端端」地坐在位子上,就認為她是不願意去上課,所以才不去美勞教室。老師拒絕她的請求。此 後,每週美勞課,希朵總留在教室自習,而其他同學享受勞作的樂趣。 有天,班上有同學掉錢了,發現的時間點正好是美勞課剛結束後,而她 正好是班上唯一沒有去上美勞課的同學……。 後續故事發展,毋庸贅述,讀者應該能自行想像。

或許,這故事對某些讀者來說有一點離奇 ( 儘管這是真實發生的故事 )。學校 不是應該滿足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需要嗎?為何學校既有的空間設計,無法給予希朵 方便友善的就學環境?當讀者已經在腦內思考,學校、老師、乃至於國家整體的教 育政策,有責任多做些什麼,讓學生能平等地獲得教育,其實就在思考 「 人權 」 了。 人權所要談的,所要辯論的,其實是一種理想的社會:每一個人,都應該能有尊嚴 地生活著。它不存在於高深莫測的法律論述間,而是看似稀鬆平常的生活。而「人 權公約 」 的擘劃,便是希望透過國際的機制,監督各國落實如此理想。

為了緊跟上國際人權標準,政府定期針對各個人權公約舉辦 「 國家報告國際審 查 」,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檢視臺灣的人權實踐,是否有待改進之處。從審查的過 程與結果都能看見,「 教育 」 是眾所關注的議題之一。不論是政府的政策推行,還是 民間團體的倡議工作,都試圖在論述中回應國際人權標準,或國家報告的審查結果, 顯現國際人權公約已不再只是 「 外國的月亮 」,而是漸漸成為 「 臺灣的本土實踐 」。

很遺憾地,本期出刊之際,正值臺灣疫情升溫之時。然而,疫情所帶來的衝擊, 並非平均分配;疫情其實揭開了隱而未顯的不平等。本專題以助理編輯廖浩翔在出國 前的小試啼聲的研究〈不均值的傷害:COVID-19 疫情如何揭發社會不平等的瘡疤〉 作為開篇,以全球性研究為基礎,帶領讀者看見兒童、女性與障礙者,在疫情與防疫 政策之下所遇見的矛盾、影響和傷害。透過這篇文章,我們或能反思落實人權保障的 意義,並非為了 「 國際趨勢 」 而落實,而是著眼於 「 更正義的社會 」。人權是達到這 理想的關鍵工具。

CEDAW — 落實性別平權,由教育開始

2018 年,臺灣進行 CEDAW 第三次國際審查時,就如其他公約的國際審查結果,國際專家對於政府推行性別平等教育,不約而同 地建議應增進內容的全面性,並找尋方法解決社會爭議,以緩解推動的困境。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葉德蘭教授在〈從 CEDAW 公約 看臺灣性別平等教育之實踐〉中,以 CEDAW的官方文件,檢視臺灣性別平等教育的實踐, 或能回應前一次審查結果,展望未來臺灣性別平等教育的方向。

但是,CEDAW 與其他國際人權公約的相 關審查機制,之所以能在臺灣獲得落實,並非理所當然。這背後有許多民間團體與專家 學者的戮力倡議。尤其,葉德蘭老師與彰化 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的陳金燕教授,為臺灣引進 CEDAW 背後的關鍵人物。本刊特別邀訪陳金燕老師,分享參與推動 CEDAW 與協助建立國際審查機制的過程與反思。

CRC — 年紀不管多小,都是應該受到 尊重的 「 人 」

面對兒童,社會長存 「 囡仔有耳無嘴 」 的氛圍下,成人總視他們為受保護的對象, 僅能接受大人們種種 「 我為你好 」 的安排。 然而,前述國際專家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的建言卻提到,政府在 「 方案設計、實施及評估時『應』納入兒少意見 」。對於兒少意見的強調,係因 CRC 認為,唯有傾聽兒少的聲 音,方能確保兒童的最佳利益受到顧及。

乘著這樣的思路,台灣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聯盟林義翔專員所撰寫〈囡仔有耳 「 有 」 嘴!兒少參與權的在地實踐,為性平教育話聲〉,分享了他們如何協助兒少將對於校園生活的觀察,轉變為倡議的素材與行動。其中,性平教育為兒少關注的焦 點。閱讀該文章不僅能看見兒少對於教育的見地,亦能反思身為老師,能如何藉由 聆聽兒少的受教經驗,使課程與教學切實回應兒少需要。

此外,臺灣校園中兒童權利的推動工 作,亦有諸多民間團體的參與。其中之一, 便是人本教育基金會。其創辦全臺第一個校 園申訴系統,揭發許多隱匿數年的校園性別 暴力事件,儘管常帶給教育現場風暴,卻不可否認,這些風暴是重要的,是護衛孩童心智與人權的重要進程。我們邀訪到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工作委員黃俐雅,分享參與基金會倡議工作 20 幾年來的點滴,為讀者刻劃兒童人權的推動進程。

CRPD — 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

對於障礙者,社會常會認為 「 他們很辛苦 」,卻未能看見障礙者之所以會成為障礙者, 並非單純因為身體有長期的損傷,而是因為社會環境沒有考量他們的需求,建立了重重阻礙 與不友善的氛圍。為使障礙者獲得一定教育品質,並根除社會歧視,在教育方面,國家應該朝向融合教育的理念,打破普通 / 特殊教育系統的藩籬,讓 「 困在 」 特教學校的障礙生,能回到一般學校與一般生一起就學。

然而,要實現這般學習環境,國家應系統性地全面改革教育體制,除了賦予老師足夠知 能,以能回應不同障礙者的學習需要,更要去除現存的各式阻礙與歧視,為每一位障礙生鋪 成平順的求學路。何以實踐?從何處實踐起?本刊研究教師顏芝盈將教導女性障礙生情感教 育的經驗,寫為〈與女性身心障礙者 「 談情說愛 」:性別平等教育小團體課程的實踐與反思〉, 或可為現職教師參考。

另外,障礙並非單一,而是有多元的面貌。不同因素與障礙將交織為不同的弱勢面貌。 因此,本刊另為讀者擇選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所出版《CRPD 話重點》中的〈障礙與性別篇〉,引導讀者思考 「 障礙 」 與 「 性別 」 間的交織,並展望可能的解決途徑。

當然,就如前述,人權即日常生活,其議題並非單一薄面,而是多元交織、廣泛無際。 本專題無法全面涵蓋,僅能擇選與當前時事相關的部分,呈現予讀者面前。期待本次專題能 讓您對國際人權公約與性別、兒童、障礙者的權利有所認識及體悟,進而能多關注國際人權 公約在臺灣落實的實然面,跟我們一起捍衛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