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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動父系傳承的女兒們

專題企劃 / 姓氏的性別政治

彭渰雯/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教授

能動性展現在一個行動者可以同時維持也顛覆特定的論述。因此,在抵抗中可以有順從,在順從中也可有抵抗。……女性主義可以著眼於這些可操弄的空間,尋找不同形式的主體性,不同於但也存在於既有的權力階序之內(Davidsetal.,2013,p.9)。

去(2021)年7月,前李登輝總統孫女李坤儀小兒子從母姓的新聞,因為媒體報導引起注意,也在臉書「從母姓俱樂部」¹激起一番討論。儘管許多俱樂部成員開心看到李坤儀小孩從母姓的決定,但因媒體將標題重點放在「生男孩」「續香火」而從母姓,也引起一些質疑。有些成員反對為了繼嗣(傳宗接代)這樣的理由從母姓,認為傳宗接代本身是父權社會的產物,且持續製造下一代「續男性香火」的壓力。

[1]「從母姓俱樂部」於2013年5月成立,由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管理。https://www.facebook.com/
groups/mother.surname/about/

女性主義者對「續香火」的質疑與批判可以理解,因為過去數千年來,這個概念確實只是在延續父系的香火,也只有男性有此資格傳承姓氏,造成了不婚的兒子、沒有小孩或「只生女兒」的兒子與媳婦,承擔莫大壓力與不孝之名。雖然民法第1059條早在1930年立法時就同時有「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之規定,或在1985年修法時增加「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約定」(不一定要入贅)這類例外放寬的規定,但這些「權宜之計」更說明了從母姓的唯一正當理由是讓「母之父系」家族宗祧得以延續,是一種不得已、例外、候補的方案,而非挑戰「子女應從父姓」的根本預設。

而2007年民法第1059條修訂的劃時代意義也就在於此。新的條文 — —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簡單直白地賦予父親和母親平等協商的地位,也同時賦予母姓傳承和父姓傳承相同的機會。

父系繼嗣的壓迫

在這新的脈絡/法制下,若女性主義者仍以舊有的「父權工具」、「入贅」視角詮釋基於「續香火」動機而從母姓的行動者,不僅將從母姓的「污名」移置在這群想要延續自己家族姓氏的女兒身上,我認為也忽略了此類行動攪動父系繼嗣(patrilineal succession),甚至創造女性宗祧繼承的「逆反傳統」(陳昭如,2010,頁6)之意義和潛力。

畢竟,正因為華人、亞洲社會特別重視父系家族繼嗣與祭祀,卻又只有男性(兒子)可以擔任此一傳承角色,才持續鞏固重男輕女的傳統文化結構,也使得只生女兒的家庭會有「繼續拼個兒子」的壓力。儘管隨著社會價值轉變、傳宗接代觀念弱化和性別平等的進展,重男輕女症候逐漸緩解中,但對於有心傳承自己原生家族姓氏與系譜的女性而言,這個傳承資格硬是比男性矮了一截,仍是不爭的事實。

這也是為何實證資料指出,2007年修法後「從母姓」的新生兒有較高比例來自「母無兄弟」的家庭(彭渰雯、洪綾君,2011)──正因為身為過去父系繼嗣的制度性排除受害者,她們更易呼應姓氏平權改革的召喚,並且付諸行動。這恐怕是已經超越/拋開傳宗接代價值觀,或是原生家庭已有兄弟可傳承因而從未擔心此事的女性,所無法切身感受的。

換言之,正是這些仍在意「續香火」「傳承家族」的女兒們,最積極成為挑戰父姓常規傳統的行動者。然而,就和其他從母姓實踐者的家庭一樣,面對「父姓優先」的霸權,她們也需要透過各種討價還價(Kandiyoti, 1988),來達到(或不一定能達到)「讓孩子跟自己姓」的願望。

是傳宗接代,也是性別平等

我在2021年進行了一波從母姓的研究,共訪問了16個家庭的21位家長(16位媽媽、5位爸爸)協商子女從母姓的經驗。限於篇幅和主題,本文僅選擇其中4位從母姓動機與「傳宗接代」較為相近、且具不同代表性的女性之敘事,²以呈現性別、姓氏與繼嗣交織壓力下的從母姓實踐經驗。

[2]雖然已經盡量選擇具有不同代表性的受訪者,但因本研究規模與人數所限,這些受訪者仍有一定程度的同質性,包括皆為大學或碩士畢業,且都擁有自己的專職工作與收入,夫妻雙方皆為漢人家庭。因此,更多元的家庭內權力關係(包括族群位置或社經地位等差異)如何可能影響從母姓的發起與協商,有待後續更多研究探討。

1. 彎彎:母親決定出家的震撼

身為四姐妹家庭中的老大,彎彎在受訪一開始就表明「小朋友跟我姓這件事情啊,對我來講是很重要一件事」。成長過程中原本並未覺得性別不平等的她,一直到20歲媽媽決定出家,才對「為什麼女生不能有跟自己姓的小孩」產生極大不平之感

我媽媽因為跟我爸爸也不合,然後她很擔心她以後沒有依靠。(她)選擇了出家這條路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有沒有男生關係了一個家族的傳承,關係了一個老人家以後有沒有人靠這樣子。對他們來說是這麼嚴肅的一件事情。我那個時候就跟我媽媽講,我勸她回來,我說妳回來嘛,以後我生一個跟我們姓的這樣子。我媽說你別傻了,不可能。對,那可能就是那件事情給我的影響,我一直很堅持這件事情。

在產生要孩子跟自己姓的想法之後,彎彎在大學連交往對象都會加以過濾,「我通常都會先了解對方家裡有沒有兄弟,因為我想如果是獨子或長子的話壓力會比較大」。後來的丈夫即因為是家中第二個兒子,而成為彎彎唯一穩定交往過的男友,並且在交往乃至於論及婚嫁過程中,多次確認「長女或次男從母姓」這樣的原則,也獲得夫家的同意。

後來,彎彎尚未結婚時先懷孕,並且得知懷的是女生之後,再次跟先生確認這個小孩要從母姓。雖然夫家一度反悔並以「家裡的第一個孫」為理由表態小孩仍應從父姓,但在彎彎以「不然就不要結婚」表達她的堅定意志後,夫家才不再干預,女兒也登記從母姓。

只是很不幸地,彎彎的先生在幾年後過世,因此沒有生第二個孩子。但因為先生的哥哥生了兩個兒子,彎彎還對在臺北有數棟房產的公婆表示,「看是不是有一個負責接我先生這一脈去拜,然後就是財產就是他分。我連財產我都有講,意思是說我女兒不會有任何想要(分財產)的非份之想。

雖然在整個努力過程中,看似彎彎很重視「拜拜」這件事,其實她本身對於拜拜儀式準備並不清楚,只有20歲前跟著媽媽拿香拜的模糊經驗,甚至從來還沒有參與過父親家族的掃墓,因為「祭祀的責任還在我爸爸那一代」。直到祖父母前年過世後,她的父親才明確對於彎彎傳承家族牌位的角色提出詢問:

臺南阿公阿嬤過世了,那個牌位可能要遷上來要拜拜,(爸爸)問我願不願意接。我說我生一個女兒從咱家的姓,就是打算要接的。我爸爸就說好,那如果妳要接的話,我那間房子就給妳,那你要接這個工作。

彎彎在我的受訪者中,對於讓孩子從母姓、傳承家族姓氏是最有計畫與準備的一位,即使父親未曾主動要求她這樣做。因為母親出家而從年輕時代許下的心願,深刻影響著她擇偶和生養的規劃,包括結婚也採簡單登記,沒有任何嫁娶儀式和聘禮。「長女次男從母姓」的原則,則反映了她充分理解並尊重傳統父權規則下對小孩性別、排序等考量,並嘗試與她的從母姓實踐意志做出平衡。而在夫家反悔之際,則因為自身具有財經專業和穩定工作,讓她具備自主充裕的協商資本,來貫徹這樣的意志,並且不因夫家有較多房產而妥協。

但即使有這樣堅強的意志和準備,在先生過世打亂了原本「一家一個」的計畫後,確實也讓彎彎擔憂以後女兒(接了娘家牌位後)是否不能拜自己的爸爸,「我先生怎麼辦?」。彎彎在訪談最後表達她「不會後悔,只是我會知道沒有那麼簡單」,也因此表示,以後女兒的人生可以單純一點、隨緣,「我不會建議她像我這麼堅持,因為後面好複雜喔」。看似收斂與妥協的告白,反映出奮力挑戰結構的個別行動者,經常需要面對的非預期挫折和孤單。

2. 小容:讓同志兄長免於傳承壓力

從北臺灣漁村遷居至夫家所在的中南部某農村縣市的小容,本身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家人關係親密,近40歲的哥哥迄今也跟父母住在一起。她的從母姓動機萌生於哥哥在多年前跟她出櫃是同志,「如果他為了傳宗接代去跟女生結婚,他覺得這個女生很可憐,因為他不是真的喜歡那個女生。」雖然家人關係很好,但小容父親不接受兒子是同志的可能,一直期待兒子可以找到適合的女性結婚生子。母親雖知道哥哥有穩定交往的伴侶,但也不允許哥哥帶伴侶回家,「我們在家看到這一類(同志相關)的新聞都會轉台」。

為了緩解哥哥與爸媽的壓力,小容和妹妹在婚前已萌生讓自己孩子從母姓的想法,希望「讓我爸媽覺得說,至少他們家之後的子子孫孫還有人跟著我們姓。」不過小容也強調動機不是這麼單一,「我覺得這是在男女平權上面,我自己也覺得我的小孩為什麼不能跟我姓?撇除我爸媽這一塊,我自己的小孩,我也會想要跟我姓。

小容的妹妹比她還早一步結婚生小孩,有感於當時30多歲的哥哥屢被逼婚的壓力,妹妹率先跟夫家要求小孩從母姓。但因為是第一胎又是男生,公婆堅持不接受,而鬧得很僵。這也讓小容覺得自己若要成功,一定要好好處理這樣的過程。她雖然在婚前曾向先生提過「以後小孩可不可以跟著我姓」的想法,但並沒有刻意施壓或要求承諾;提親、結婚到生完老大(男生)時,也都沒有再提。而是等到懷第二胎之後,才跟先生提到希望第二個跟他姓。

在大學階段就開始和先生交往的小容,婚前提到從母姓的想法時,先生多半以不置可否「喔!」這樣的方式回應,小容感覺先生似乎不是很贊成這件事。當這次小容態度變得堅決明確之後,先生則提出「如果後來小孩因為從母姓被霸凌怎麼辦?」的理由表達猶疑。小容也因此展開一番說服與教育:

我說小孩從母姓為什麼會被霸凌?(人家)怎麼會知道他是從母姓?…我爸媽跟你爸媽的錢,就是說我的經濟能力也不輸你,然後我教育程度也不輸你,我不是嫁給你,我是跟你結婚,我不是屈在你下面,我們兩個是平等一樣高的。然後跟他講很多例子,我同學的媽媽也從母姓,我有兩三個同學她的小孩也是從母姓,所以我跟他講完後,他好像就比較可以接受。

小容覺得先生被說服同意的原因不是男女平等,而是「哥哥是同志無法傳宗接代」這件事,因為先生在某些面向是頗重視傳統的人。因擔心同樣傳統派的公婆會無法接受,她在與公婆溝通之前,還和先生先去一間公婆很相信的廟請問神明。結果乩童說,「神明說祂沒有辦法幫我們作主這件事情,祂會給我們一張符咒在家裡燒掉,然後祂會請家裡的神明盡量通融這件事情。」回來之後,小容鼓起勇氣以「哥哥不結婚」為理由,希望公婆同意第二胎從母姓的想法,沒想到公婆一口氣就同意了,本身經營家庭理髮的婆婆還表示「為什麼不行?來她那邊用頭髮的客人也有很多從母姓這樣。」小容表示當場很感動,還流下眼淚。

基於「我希望我爸爸可以覺得說他的子孫也是有人跟他姓這樣,他不用擔心以後死了沒有人拜他」這樣的初心,加上男女平等的觀念認知,以及先前第一胎兒子已經從父姓、盡了對夫家的「義務」,小容終於如願說服先生這一關,讓女兒從自己的姓。對於未來的家族傳承和拜拜,她沒有細想過,但曾經跟爸媽討論,以後全家墳墓都移到靈骨塔,「配合一起拜,這樣比較方便」,秉持「心誠則靈,沒有做對不起祖宗的事,該做的我有做這樣就好了」的態度,也不預設未來女兒應當扮演的角色。

3. 阿慧、薇薇:

「只生兩個女兒」家庭的傳承

來自中部、畢業於國立頂尖大學的阿慧,和來自南部、擁有國外碩士學位的薇薇,除了都是高學歷,家庭人口背景也有些類似:原生家庭都只有兩個女兒;配偶家庭則都剛好是一子一女。另一個巧合是,她們的配偶都是自己的高中同學,分別是頂尖大學的學士和碩士。

基於「家裡就兩個女生」,阿慧和薇薇都認為讓自己的「第二個」孩子從母姓很合理。稍微不同的是,身為長女的阿慧成長過程中有阿嬤提醒此事,因此在婚前就跟先生提到一個小孩從母姓的主張,並且達成共識。身為次女的薇薇婚前並沒有感受這樣的壓力,也沒有跟先生討論過,而是到生完第一胎且是男生之後,「我爸就說如果生完第二胎是男的,他希望從母姓。那我也覺得應該可以啊,因為現在這個時代少子化,加上像我們家這樣生兩個女的也蠻多的。

阿慧和薇薇的夫家,基於對親家需要「傳宗接代」的「理解」,而未反對第二個孩子從母姓。尤其阿慧的第一個孩子是女兒,老二是兒子,但並沒有因此回頭將原本從父姓的大女兒改為母姓,以便讓兒子從父姓,阿慧說:「公公他只是希望就是說有人可以拜就好,不一定說是要男生或女生。」反而阿慧自己的媽媽在得知老二是男生之後一直覺得不大好,「我媽媽會覺得不好意思說,這是男生耶,是不是應該要姓男生那邊的?」但因為先生認為講好了第二個從母姓,就不要食言,即使先生的外婆稍有異議,也被舅舅、阿姨等親人勸說讓年輕人決定就好。整個協議的過程,阿慧幾乎不用多做解釋,「他們就知道我們家就兩個女生啊。」不過她也承認,如果今天自己有兄弟的話,就不確定夫家會不會這麼阿莎力地同意。

而薇薇在生了老大、男生、從父姓之後,二兒子協商從母姓的提議卻未如願。在受訪時,薇薇表示自己非常驚訝,因為反對者不是公婆,而是與她角色分工平等、總是強調民主自由的先生,「他非常贊同同志,他是走在世界的先鋒,我原本覺得從母姓這件事情應該不會難倒我,因為他是非常開放的。

薇薇的公婆分居已久,當她徵詢先生同意讓老二從母姓時,先生一開始請她自己去問同住的婆婆和在另一縣市居住的公公,他們都不表反對、沒有意見。但當先生發現公公也不反對之後,「換他變反對派」,卻又說不出可說服薇薇的理由,只表示「有些事情就是沒有原因沒有理由」「他就沒有要從母姓」,甚至一度在吵架中撂下「除非離婚」的狠話。驚訝失望的薇薇,因為小孩急著報戶口,也只好「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地去戶政事務所,去寫那個名字」。面對父親發脾氣追問「為什麼小孩沒有姓X?」(從母姓),她夾在父親與先生中間,覺得特別委屈,因為先生和岳父的關係其實頗好,但父親不願直接跟先生提出小孩從母姓的要求,先生也不敢直接跟岳父表示希望老二仍從父姓。

薇薇對先生堅持兩個小孩都從父姓一事,後來是以「他從小較缺父愛」的彌補心態來詮釋。這表現在薇薇請了一年育嬰假之後,先生也請了半年育嬰假,並且「請完他就順便辭職了,因為他也工作七、八年了,想說休息一下」,然後擔任兩年的全職奶爸,「其實他比我認真顧小孩」。雖然她覺得老二從母姓是一件合理的要求,但面對先生令人意外地強烈堅持,薇薇採取的策略是「我先不跟你吵」。在風波稍微平息後,先生也表示未來願意尊重小孩的意願:「等他(小孩)知道自己是誰,可以有思考的時候,他如果想從母姓,那就讓他從母姓」。

另一方面,逐漸弱化的繼嗣和祭祀傳統,也讓薇薇稍微舒緩小孩沒有從母姓的心結:「如果有(傳承)我會覺得很好,可是現在的年輕人或這個世代,都越來越簡略,現在其實都強調好好的過現在的生活、過在當下。」就連她身為長子的父親,雖然依舊擔負每年家族靈骨塔祭拜的任務,也看得較開了:「他有時候看著那些靈骨塔就說,這種齁,兩代、三代掃一掃,到第四代可能就沒有人會掃了,這是很正常,因為有時候真的太久了」。

結語

從本文4位女主角的經驗可以看到,「傳宗接代」「續香火」的規範性論述,在「家無兄弟可傳承」的女性身上持續產生不同程度的壓力或內化的作用,不過她們所認知的傳宗接代,已結合當代的男女平等論述,希望以女性/女兒的角色,也可以完成原本專屬男性/兒子才能完成的姓氏傳承任務。她們與我訪問的其他基於「性別平等」「公平」為主要動機的從母姓行動者之間,對公平的追求並沒有太大差別,但是多了對傳承的強調與期待。

若夫家、男方也尊重傳統繼嗣觀念,女方家庭的傳宗接代需求有機會構成同意小孩從母姓的「合理理由」,但仍「理所當然地」要以尊重父姓常規為前提,藉由生老二或是「長女次男從母姓」等策略,表達對父姓/夫家優先的尊重或承讓,以換取家庭和諧。這些策略在以「性別平等」「公平」為理由實踐從母姓的家庭內也經常看見,並不令人意外。正如本文一開始所引用Davids et al., (2013)的提醒:「在抵抗中可有順從,在順從中可有抵抗。」改革某些制度或作法,不表示能與過去完全切割,女性主義者必須放下「革命性的改變」之期待,從而在各種權力關係之中(而不是之外),找到微小、片段、慢速改變的作法。

另一方面,對於不那麼重視繼嗣或祭祀的年輕世代而言,傳宗接代或許不再是決定子女姓氏的考量依據,然而,「原則從父姓」的父權紅利,卻也未見打掉重練。因此在與父權討價還價的過程中,如果男方/夫家想保留更多的父權紅利,個別女性/女方家庭往往需具備足以獨立自主的協商資本(情感的、經濟的),方能實現讓子女從母姓的期望。此一協商資本,在基於性別平等角度出發而讓小孩從母姓的家庭中也是重要條件(彭渰雯,2014)。這正呼應了Kandiyoti(1988)所言,與父權的協商會因著階級、族群、社會位置等而有變異,也影響著不同女性面對壓迫時採取的積極或消極抵抗形式。然而這些父權協商並非永久不變,會隨著脈絡變化而開啟新的戰鬥空間,也可能協商出新的性別關係。

由於研究規模與時間點的限制,本文受訪者的從母姓實踐,尚未連結到後續繼承、祭拜等更複雜的繼嗣作法。事實上,比起爭取女性擔任宗祠祭祖的主祭(蕭昭君,2005)、寫入家族族譜、或是入祀祖塔(姜貞吟,2022)等等挑戰父權、父系繼嗣體制的行動,在雙方家庭間協商從母姓以傳承女方姓氏或是實踐平等理念,面對的外部阻力相對較小,所可能遭遇的制度性否決或批評機會也不大。換言之,較有機會靠個人的堅強意志與協商資本來達成。³

[3]感謝姜貞吟教授就此與筆者交換意見的啟發。

但這絕對不表示從母姓的實踐較不重要。因為,如果真要改革父系繼嗣體制,勢必需要鬆動「父姓常規」這根支柱,讓女性也能傳遞家族姓氏和系譜(不論是父系或母系家族),而不再是「無男丁」時不得已、例外的選擇。因此,謹以此文為「傳宗接代的女兒們」加油,不只是因為她們最常成為從母姓的行動者,也是因為她們的訴求攪動著更深層交織的各套父權傳統,而我們需要更多這樣的攪動與集體實踐。

圖 / Pexels / Moose Photos

參考文獻

姜貞吟(2020)。女歸成神:性別與宗族 / 親、族群之間的多重交織。中央大學出版中心。

姜貞吟(2022)。日常民俗都是性別大小事 — 看客家女兒回祖塔。性別平等教育季刊,96,140–43。

陳昭如(2010)。創造女性逆 / 反傳統的從母姓運動。婦研縱橫,92,1–9。

彭渰雯(2014)。你家小孩跟誰的姓?子女姓氏選擇的家庭政治學。載於王宏仁(主編),巷仔口社會學(頁 86- 92)。大家。

彭渰雯、洪綾君(2011)。為何從母姓?夫妻約定子女姓氏的影響因素調查。女學學誌,28,1–54。

蕭昭君(2005)。爭取參與祭祖,女生正步走。載於蘇芊玲、蕭昭君(編),大年初一回娘家(頁 110–119)。女 書文化。

Davids, T., van Driel, F., & Parren, F. (2013). Feminist change revisited: Gender mainstreaming as slow revolutio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Wiley Online Library. https://doi.org/10.1002/jid.2945.

Kandiyoti, D. (1988). Bargaining with patriarchy. Gender and Society, 2(3), Special Issue to Honor Jessie Bernard, 27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