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劃 / 反思「兩小無猜」事件
楊佳羚 / 專題主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緣起
2022年11月3日,高師大性別所舉行「全面、融合且解放的性教育論壇」。會想舉辦此主題論壇的起心動念,主要是對於性教育與性別教育的長期關心與觀察,讓我常感嘆我們性教育與性別教育實施這麼多年來,似乎只停留在防治「負面事件」的面向,如防治性騷擾與性侵害;若談及情感教育也通常是「分手暴力」或「約會強暴」等主題。性教育則以性生理為主,雖會談避孕防病,但通常只強調負面結果,而非更仔細的保險套使用或與保險套相關的社會文化迷思、價值觀或關係中的性別權力。因此,我們希望結合高師大性別所老師新近研究,如游美惠教授正在發展的「聯合國全面性教育中學教師手冊」、陳伯偉教授的身心障礙者「性」支持研究,及我幾年前與勵馨基金會及蘇芊玲教授合作的「兩小無猜」跨國研究案,希望能開展性教育的面向,討論過往最少談及的全面性教育、身心障礙者的性及給青少年的性教育,並讓臺灣性教育與國際接軌。
當天的重要主題為「兩小無猜」事件之反思,包括第一線實務工作者社工與輔導教師之經驗及針對「兩小無猜」事件修法方向之相關研究。同時,由於修法需要性教育的相關配套,因此也借鏡聯合國全面性教育與瑞典性教育,提出支持青少年的性教育的可能面向與做法。由於希望能擴大此論壇討論之效應,特別聚焦「兩小無猜」專題,與性別平等教育季刊之讀者分享。
「兩小無猜」事件的人物們
所謂「兩小無猜」事件,為未滿18歲者對未滿16歲者所發生合意性行為,前者會因後者未達我國性行為同意年齡之16歲而有觸法之嫌。再加上性侵害防治法規定如遇疑似性侵害之事件時須於24小時內通報,而變成在通報後可能因檢舉或申請調查進入性騷擾或性侵害的調查程序,甚或讓青少年的性與親密關係被公開,而變成雙方家長互告之事件。
對於第一線工作人員而言,最大的困境是法定通報造成他們與個案關係的緊張,以及面對家長的質疑。勵馨基金會社工人員顏莉璟提到符合兩小無猜事件的當事少女往往不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但家長通常會指責小孩,並希望透過司法過程給孩子一個「教訓」。身為社工,她常看到覺得不被信任的孩子,以及在過程中被指責「不夠格」的家長,而必須擔任關懷照顧者、親子關係溝通者與轉譯者,法治教育者、司法流程諮詢者與資源連結者等多重角色。
而輔導人員瑪達拉・達努巴克則觀察到青少女既想探索性與親密關係,卻又得承受對男女雙重道德標準的困境。他提醒輔導人員在接納少女經驗的同時,必須協助少女辨識社會對女孩的污名、肯認青少女表達對慾望與親密關係的需求,才能與青少女共同思考其困境及可能行動,讓青少女在此過程中得到增能。
如何修法才能讓青少年合意性行為不再入罪
針對所謂「兩小無猜」事件,蘇芊玲副教授根據美國、日本、瑞典、臺灣的跨國比較研究指出,臺灣可參考美國「年齡差距」的做法,修正刑法227–1條,並將兩小無猜事件正名為「未成年親密關係事件」,將之排除於性侵害犯罪之外。此外亦建議應修改強制通報法令,讓強制通報僅適用於違反意願、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或具有權力關係或脆弱處境的狀況。
而林志潔教授則在「未滿16歲之兒少間合意性交或猥褻除罪化利弊研究」指出臺灣的修法方向可參考德國「絕對保護/相對保護」立法模式賦予執法者個案認定之彈性:例如,對於與14歲以下進行性相關行為於法不容,屬「絕對保護」之範疇;但未成年間有共同認知與積極同意的性行為,則應尊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性自主權之行使並予以除罪化。
性教育的配套措施
游美惠教授及研究團隊透過問卷調查,指出臺灣青少年的性教育需求──國中生覺得學校性教育課程應包含主題的前四名為「性別平等相關議題」、「親情、愛情、友情等人際關係」、「人體的青春期與發育」及「性的價值觀」;高中職學生則是「性的價值觀」、「親情、愛情、友情等人際關係」、「性、性傾向與性行為之探討」、「懷孕、避孕、性病的生殖健康」。學生也點出性教育相關課程不受重視常被「主科」借走,以及老師避重就輕、不敢直白有趣地談性教育的問題。作者們認為,性教育應肯認學生的「性主體」(sex subject),更貼近學生需求才會有效。
與此相似的,瑞典性教育也肯認「性主體」,強調性教育必須以學生為中心且包含所有人。此外,瑞典著重「法令為何如此規定之背後思考」,例如,「性同意年齡」旨在防止兒童成為成年人性剝削的對象,但並非禁止兒童有性探索或對等的性關係。因此會在性教育過程中貼近學生經驗、和學生討論性價值、多元的性行為、避孕防病,國家更以「青少年諮詢中心」讓青(少)年得到資訊與支持。
回憶自己年輕時
在臺灣,由於我們過去大多不曾從家庭或學校得到好的性教育,談到對孩子的性教育,有家長可能會焦慮擔心,怕「越教越鼓勵」或覺得尷尬;有老師可能想跟孩子談性教育,卻怕被家長投訴或得不到同事、學校支持;也有些老師或社工已經成為支持孩子的大人了,卻因為24小時法定通報機制或因已進入調查或司法程序而綁手綁腳。
此時,除了參與相關研習講座、閱讀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相關文章外,我也想邀請你,回憶自己年輕時:
成年後的你,是否記得當年期待「春天來臨」的自己、是否曾想要牽起最在意的她的手,卻被她說「哎唷~同性戀啊」而繼續退回好朋友的位子?是否記得暗戀的對象每每都是愛上身邊最好的朋友、是否曾埋怨父母在先前不准這個不准那個,卻在之後不斷探問到底有沒有對象了?
當女兒成長過程跟我分享點點滴滴時,我常想起那個時候的自己:例如女兒小學時就聽聞學姊已經「一壘」、國中時班上有班對。這時我常遺憾,當年的自己因為是「乖乖牌」,總感覺現在的孩子做什麼都跑在前面,而且有更多機會在感情中體會、學習,這些都是當年的我缺乏的。
現在的孩子也許因為手機網路的世界,而讓生活經驗變得不同。然而,有些心情似乎是不變的,像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夠可愛、擔心自己的身材、什麼時候該告白、行動了會不會全校皆知、到底這是bad sex,或是違反意願的性……。但這些,仍是少有機會在家庭裡或課堂中得到討論或解惑的機會。
針對「兩小無猜事件」的修法,國內研究一致同意要尊重青少年的性自主權,無論是加入美國的「年齡差距條款」,或如德國絕對/相對保護模式,將滿14歲而未滿16歲的合意性行為除罪,都是希望肯認青少年的性主體,讓青少年的情感關係不再成為「事件」。此外,透過以青少年需求與經驗為中心的性教育,我們希望能儲備青少年的性知能,讓他們可以清楚自己的意願並有能力積極同意性行為或堅定表達並拒絕不想要的性,讓性成為其自尊自信與福祉的來源。同時,我們也都要記得,在情感與性探索的路上難免跌跌撞撞,期許自己成為可以支持青少年的大人;也要求國家提供資源,讓青少年知道,如果受了傷,還有個安心的所在等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