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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存廢?去除服儀規範中的性別不平等

性別新知Ⅱ / 女子不一樣的求學與成長經驗

謝佩芳/國立成功大學歷史所碩士生

圖 / Freepik / Freepik

制服歷史中的「規訓」

制服是學生的服裝,又或是學校規訓學生的學習發展一致性的工具?臺灣學生發展至今(2022年),各界討論穿著學生制服的優劣,當中不少討論指向廢除穿著學生制服。有鑑於此,筆者透過回顧制服文化的歷史,討論制服所隱含的「規訓」。

日治初期總督府引進西式近代學校教育,在臺灣全島各地設立近代學校,學生上學時大致穿著傳統臺灣衫,作為學生上學的服裝。1919年新文化運動思潮興起,各級學校陸續制定學生制服為洋式制服,透過規定制服基本樣式,使學校制服成為學生身分的辨識,藉此規訓學生言行須符合學生身分,訓練出乖順的學生身體。直到二戰期間學生制服因應日本政府戰爭需求,改為行動方便的國防色制服,作為規訓學生認同成為日本皇民的工具。

經歷戰後臺灣未定的混亂時期後,1953年(民42),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頒發「臺灣省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學生服裝式樣」,制定高中職學生制服為軍訓卡其制服,學生制服除了無法逃脫規訓的意義外,男生被規定下著卡其長褲,女生則是黑裙或卡其窄裙。1984年、1987年(民73、76)的服裝儀容規定(以下簡稱服儀規定)鬆綁,各校自由發展制服樣式,學生們多元發展各自學校的制服樣式、顏色,開始對自己學校的制服產生認同感。但服儀規定仍然保留對學生制服穿著樣式的規範,制服發展直到今日仍未去除制服所象徵的規訓。

《性別平等教育季刊》(以下簡稱《季刊》)透過第28期──學校制服,制服了誰?以及第91期特別企劃之中與制服主題相關的期刊文章,討論臺灣制服規訓學生身體,與其所隱含的性別認同議題。回顧解嚴後30幾年來,臺灣性別與制服之間長期的互動關係,筆者認為第28期文章多以分享女學生穿著學校制服經驗,討論如何解放女學生被規訓的身體自主權。當臺灣的性別平等概念逐漸成熟,第91期文章探討制服所隱含的性別標籤,開始將討論方向從女學生穿著制服經驗,發展到各方討論制服對於性別平等,我們還可以做哪些努力,可謂是一新面向。

制服功能性之一:規訓學生身體

針對《季刊》討論制服規訓學生的身體自主性,幾乎每篇文章都會提到過往的學生如何受到制服的規訓。《季刊》第28期中文章大多屬於女性就學時期穿著制服所受到的身體束縛,像是怕著裙裝春光外露、白色制服上衣透出內衣顏色等。陳美足〈制服‧Image〉中提到服儀規定尚未消失,繼續讓女學生無法享受自在穿著,並且讓父權在社會中以不成文的規定持續限制的女學生。蕭昭君與廖珍儀〈半世紀以來臺灣高中女生的制服──三代女生一樣情〉討論民國40到80年代,女學生都依舊穿著白衣黑裙的制服,透露服儀規定的限制讓人難以遵守:「連一個正常人都沒有辦法做到」。但在解嚴之後,學生發生訴求服儀解禁,學校對服儀規定的標準看似放寬,但不變的是,學生仍然接受服儀規定的限制,制服依舊規訓出學校所期待的學生身體。

制服功能性之二:規訓學生性別認同

林昱貞在〈帥帥T與學校制服的愛恨情仇〉一文中提出許多質疑制服所代表的意識型態,主要討論同志學生如何在學校的服儀規範下,穿出自我風格的學生制服。賴春錦〈從男裙到無限制服──板橋高中制服去二元化的歷程〉、許媛婷〈不只因為制服,也不止於制服〉、葉子寧〈別用制服劃清性別二元間的界線〉文章提到學校透過規範男、女學生穿著不同的制服,規訓學生應成為學校所期待的男/女性,隱含著對學生的性別標籤,像是從不同的版型、顏色的設計,到男生著褲裝女生著裙裝的規範。學校透過制服規訓的身體,不再僅僅是身體表象與活動上的自主權,更影響學生對自我性別角色的認識。

有別於《季刊》第28期文章內容,第91期文章討論主題轉為重視去除制服中所隱含的性別標籤。呼籲讀者將訴求進階到制服規訓學生對性別的想像,學生不該再被灌輸性別二元化的想法。實際行動以各校學生所發起的活動為例,像是2010年南女、2016年北一女、成大等,近期則是2019年板中與和美高中等所發起的制服去二元化的活動。

我們是決定制服,還是又被制服?

有別於討論學校利用服儀規定規範著制服穿著方式,使制服規訓學生的身體自主權,管理著學生的性別認同。張佩芬〈解讀服裝、解讀性別〉中對服裝如何規範女人,以學生制服為例,做為女學生所承受的壓抑,一是喪失裝扮的自主權,二是被特定性別角色的衣服限縮意識形態,但為了社會上保持男女有別的思想,社會必須讓制服存在。《季刊》編輯部〈制服議題座談會〉、〈教育部有關「學生服裝、髮式及儀容」規定演變史〉、小龍女整理的〈制服的他山之石〉以及其他文章,皆討論到制服方便於學校老師對觀察學生是否出現偏差行為,卻忽略學生於青少年期發展審美觀。

社會對學生性別角色的期待,與學校教育的便利行事等價值觀,經過服儀規定揉合,規範了學生的制服樣式。但當國家接受學生運動之訴求,修改〈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時,學校服儀規定卻未隨國家法規而改變。解嚴過後各校雖看似尊重學生意願,來發展多元樣式的學生制服,然而制服卻依然受制於各校以往的服儀規定,學生的身體自主權終究還是接受規訓。

校園裡的性別不平等再製

愛臺〈聽話的身體才能栽培出好老師?〉、王儷靜與韓宜倩〈教師甄試的服裝符碼,時髦止步?〉中討論師範學院女學生接受存在於傳統師培教育中的性別不平等,往後進到教育現場時,再製不平等的性別認同到新一代學生身上。蕭昭君〈原來不是只有我們學校保守!──當前臺灣各地高中生對制服的吐槽〉中也談到有關學校老師與教官一再提到:「女生面試時一定要穿裙子,才會上榜公立大學。」在〈反對校園身體規訓、尊重多元性別表現──從金甌事件談起〉提到教育部對學校服儀規定的解放,僅僅是將權力下放到各校自行決定,消極地處理制服所呈現的性別角色與社會父權相關問題。筆者認為不僅是制服,性別不平等的觀念也透過服儀規定規訓學生,並使學生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自我監視,達到再製規訓的效果。

結論

《季刊》作為各界溝通與建言的刊物,期許改變校園中性別不平等的環境,從以上論述,綜合歸納出以下三點:一、尊重學生身體自主權,學校強制學生穿特定制服樣式到校上課,不但造成學生活動上的不便性,也未尊重每一位學生對自己所穿衣服的審美觀;二、去學生制服的性別二元化界線,讓學生的性別認同可以不受限於穿著男或女生形式的制服。三、國家廢除服儀規定不當管制的相關條例,但未督促各級學校跟進改善學校校規,「規訓」與「性別標籤」無法確實消失在學校校園之中。

回首過往,早在1984年(民73),小學生是否不穿制服也曾經受到議會討論。究竟在39年後的今天,我們如何有效協調出校方、家長方與學生方都可以接受的學生服裝?制服一直被視為規訓學生的工具,但筆者認為服儀規定學生制服的穿著樣式,因此讓制服產生了規訓力。透過此文的探討,在學校的教育體制中,不該忽略部分學校人員與社會透過設立服儀規定,再製規訓與性別不平等的現象。因此想杜絕學生制服規訓學生身體,不應該僅是存廢制服如此簡單的議題,而更有賴大家共同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