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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引言—白色恐怖的性別視角:女性受難者、再現政治、監控機制與陽剛國家

+專題企劃/白色恐怖的性別面面觀

李淑君/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圖 /freepik/ by rawpixel.com

1949–1992年為臺灣的白色恐怖時期。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實行《懲治叛亂條例》、1950年通過《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以反共叛亂為由鞏固其統治的正當性(薛化元,2015,45–88)。直至1990年代國會全面改選、1991年廢除《懲治叛亂條例》、1992年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才算是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終結(蘇瑞鏘,2014)。在兩蔣(蔣中正、蔣經國)時期,具有軍事統治、以黨領政、以黨領軍的黨國機制色彩,治理上更結合黨(國民黨)、政(政治)、軍(軍隊)、警(警察)、特(特務)、情(情治)多重統治工具監控臺灣社會、壓縮政治空間,薛化元、蘇瑞鏘分別稱之為「強人威權體制」(薛化元,2015,3)與「獨裁領袖制」(蘇瑞鏘,2013)。兩蔣時期具有軍事統治、情治系統、不當審判、國家權力家族化的政權特質,劉熙明認為兩蔣利用情治單位嚴密控制臺灣社會具有法西斯政權特質(劉熙明,1999),使臺灣社會呈現「人人心中有警總」自我審查。此專題中文章提及「黨國」、「國民黨黨國威權體制政府」所指涉的便是以黨領政、以黨領軍的黨國機制色彩。其次,專題文章提及「威權國家」則是國民黨結合黨、政、軍、警、特、情系統,以做為統治工具監控社會、壓縮政治參與,如蘇慶軒所陳述威權國家倚重國家專制權力以鞏固統治者權力(蘇慶軒,2015)。本專題則以白色恐怖為主要時期,討論白色恐怖的性別議題與視角。

白色恐怖的性別視角涵蓋諸多面向:女性行動者的主體與牢獄經驗;獄外之囚身處社會大牢的監控、困頓、孤立、行動;國家與陽剛、父權、異性戀霸權的結合;性平運動面臨威權與父權體制的夾殺與突圍等。舉例來說,高雄美麗島事件後,新女性主義運動不但受到父權保守派的扭曲和醜化,還面對「看不見的黑手──情治機構」的騷擾、阻礙(呂秀蓮、方宜,1988),便是父權與威權的雙重夾殺。此外,白色恐怖時期女性所展開的行動、所遭遇的國家暴力,都面臨國家威權、父權、異性戀體制的相互作用與型塑。此次專題便從性別視角一窺白色恐怖、國家陽剛、威權體制、情治系統、父權體制、異性戀體制的相互交織。專題收錄的5篇文章包含4個面向:

一、1950年代女性政治犯的故事與再現。
二、1950年代、1960年代政治受難家庭與家屬生命敘說。
三、臺灣監獄島的監控機制回應當事者生命敘述。
四、威權象徵中國家陽剛的議題。

楊翠提出,對於白色恐怖的性別理解應跳脫將「白色恐怖受難史」定位為「男性的」、將「受難家屬經驗史」定位為「女性的」的二元觀點,必須在這兩種研究取徑之外,開拓女性政治犯為主體的認識(楊翠,2006)。林傳凱〈「白色恐怖」中的女性政治犯 — — 重思「歷史真實」與「再現」的政治〉便是從女性政治犯的複雜性切入,藉電影《流麻溝十五號》上映後引發的「烈士敘事」與「錯假冤敘事」二元論述框架談起,反思兩種敘述框架都無法吸納錯綜複雜的身心經驗。文章以小傅(傅如芝)與小張(張金爵)的史料、檔案與論述交錯對比來分析女性政治犯論述,指出「烈士敘事」VS.「錯假冤敘事」框架將女性政治犯簡化、主流化,並建構出單純、良善、理想的女性政治犯典型。相對的,陽剛、粗莽、壯碩、不符合主流價值、挑戰性別規範的非典型女性則在當今的論述下被消失、被曲解,此種敘述框架也折射、反映出主流論述中女性無害與政治苦難的雙重敘述。

其次,此次專題邀請兩位白色恐怖政治受難女性家屬黃春蘭、施又熙撰寫自身的生命故事。沈秀華在《查某人的二二八:政治寡婦的故事》首先勾勒「政治寡婦」時提及背後性別化配制結構,其次詮釋政治受難者家屬就是政治受難者的主體經驗(沈秀華,1997,13)。政治受難者家屬會面臨經濟困頓、社會孤立、政治監視、噤聲失語、家的破裂等困境,然而也有著在困境倖存、突破重圍、撐起家庭、投入社會運作的能動。黃春蘭為黃溫恭之女。黃溫恭為高雄路竹人,因涉「省工委高雄市委會燕巢、路竹支部等案」,而被控「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並以懲治叛亂條例(2條1項)於1953年判處死刑,享年33歲。」黃春蘭〈阿母與我:白色恐怖受難者女性家屬的故事〉書寫黃溫恭罹難之後,楊清蓮面臨經濟困頓、政治監控、照顧工作、家的破碎等處境,獨自撐起家庭照顧、子女養育、學校教學等多重角色。白色恐怖時期被判刑者多為男性,女性便成為男性缺席、不在場時,撐起家庭、撐起社會運作的主要人物。政治受難者二代的黃春蘭也面臨政治監控與父親缺席的人生,超過半世紀後,首次見到父親留下的遺書時,過往父親的空白身影有了轉變,父親的身影從「無」到「缺席」。她提及不曾存在過是一種「無」;然而,有過卻消失了叫「缺席」,她年過半百才體會何謂「缺席」(黃春蘭,未發表之訪稿,2021)。黃春蘭文章呈現政治犯之妻與女兒兩代女性經驗。

有關黃溫恭等多位政治受難者遺書及其相關家屬心路歷程,可見《無法送達的遺書(增訂版)》 (2022),春山出版(編輯部拍攝)

施又熙出生於高雄白色恐怖受難者家庭,為1960年代政治受難者第2代。擅於寫作的施又熙以白色恐怖為背景的創作出版包含、《臺灣查某人的純情曲 — — 陳麗珠回憶錄》(2008)、《向著光飛去》(2017)、《光的闇影》(2020)等著作。〈歷史長河裡的泡沫〉寫出女性與政治受難者家屬雙重身分而面臨話語權喪失。施又熙寫出自身孤島處境包含父親缺席、成長孤立、暴力恥辱、政治監控等。政治監控與訓誡更滲透到意識形態機器的校園,如當小學五年級施又熙被訓導主任叫上升旗臺,她被當眾訓斥為「江洋大盜」的女兒,2代在如此困窘中孤島般地成長、並與恥辱與創傷共存。政治受難者2代父親缺席的生命情境則如她在《光的闇影》所比喻,受難者2代在最需要父愛的那段時間,父親卻總是缺席,因此總是有些不能言明的隔閡(施又熙,2020)。政治受難者與子女之間的疏離,也是國家威權下的家變。

當當事者的生命細節漫布、滲透無處不在的國家權力時,陳昱齊〈白色恐怖時期對「獄外之囚」的監控機制〉正回應生命細節背後的國家機制為何?文章從檔案、書信、史料書寫監控機制的形成以及監控報告內容,以呂洪淑女、蔡阿李兩位女性的案例說明監控處境如何在日常生活、書信往返、採買購物、求職考試等細節,國家身影如何無所不在。這一篇文章也呼應黃春蘭、施又熙的生命敘述。從體制面向說明「臺灣監獄島」獄中新生與獄外之囚的監獄島經驗。

威權象徵議題為當今艱難的議題,林瓊華〈走出陽剛國家籠罩下的民主陰影:「中正紀念堂」歷史小旅行的威權象徵反思與實踐〉則回應威權象徵的轉行實踐與國家陽剛議題。「中正紀念堂」以89階的設計、民眾瞻仰的角度,打造威權空間對公民身體的馴化。「中正紀念堂」打造出剛硬、理性、居高臨下、不可親近的權威感,可說是國家威權象徵與陽剛特質建築的結合。陽剛中的霸權式(hegemonic)、從屬(subordinate)、邊緣(marginalized)跟共謀式(complicit)(Connell, R.W.,2005)的多重面向,白色恐佈國家象徵物的打造是堅硬宏偉、理性秩序、偉人敘述結合,呈現國家霸權式陽剛的威權象徵。

此次專題的5篇文章,可為獨立閱讀的篇章,也可互構白色恐佈的樣貌。專題從1950年代女性政治犯的故事與再現反思敘述框架、並貼近1950年代、1960年代政治受難家庭與家屬生命細節,聽見、看見女性政治受難者生命的複雜性。此外各別個體身上都是一個時代,生命細節更有國家機制的滲入,監控機制的建構、威權象徵的統治,皆回應了體制面向對於生命經驗的影響,並看到結構與行動的互動關係。


參考文獻

李淑君訪談(2021)。黃春蘭訪談稿[未發表之訪談稿]。

沈秀華(1997)。查某人的二二八:政治寡婦的故事。玉山社。

蘇瑞鏘(2014)。白色恐怖在臺灣:戰後臺灣政治案件之處置。稻鄉。

薛化元(2015)。戰後臺灣歷史閱覽。五南。

施又熙(2020)。光的闇影。斑馬線文庫。

楊翠(2006)。女性與白色恐怖政治事件。載於陳志龍、邱榮舉、倪子修(主編),臺灣人權與政治事件學術 研討會論文集(頁 411–452)。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呂秀蓮主講(1988)。婦女在歷史轉捩點上──細數拓荒腳步.展望婦運前程。婦女新知,74,2–3。

劉熙明(1999)。蔣中正與蔣經國在戒嚴時期「不當審判」中的角色。臺灣史研究,6(2),139–187。

蘇慶軒(2015)。國民黨政府的戰爭歸化與威權統治: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的戰時職能極威權控制的作用(1958- 1972)。政治科學論叢,64,137–168。 Connell, R.W.(2005). Masculinities (2nd ed .) , Routledge.